永嘉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11年永嘉县泵阀行业(车工)
高技能人才职业资格直接认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进一步拓宽高技能人才的来源渠道,满足企业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促进我县经济健康稳定发展,根据《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技能人才企业评价和直接认定办法〉的通知》(浙劳社培〔2007〕13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2011年永嘉县泵阀行业(车工)高技能人才职业资格直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本次高技能人才职业资格直接认定对象为我县泵阀行业规模以上企业或行业协会中的车工从业人员,在企业生产实践中确有绝招绝活、业绩突出、贡献较大,并已被行业公认达到技师水平的,可直接授予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技能人才。
二、申报条件
凡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10年以上或在该职业(工种)的管理岗位上已从事本工种8年以上或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一年以上或具有中级工职业资格三年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技师职业资格直接认定:
(一)能解决本职业高难度技术操作和工艺难题,在技术改造、工艺革新、技术攻关等方面有较大突破或较大成果(年创造直接经济效益在50万元以上,须由企业提供有效证明)的主要参与者。
(二)与申报职业(工种)相关项目获省以上科技成果(发明创造)四等奖以上或市三等(及以上)奖励两项以上,或获国家专利两项以上的主要完成者。
(三)确有绝招绝活,为我县经济发展作出重大的贡献且得到同行业一致公认者。
三、申报材料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须按《永嘉县技师职业资格直接认定申报材料目录》(附件1)要求,填报《永嘉县技师职业资格直接认定评审表》一式三分(附件2)《永嘉县技师职业资格直接认定评审推荐人选情况综合(公示)表》一式15份(附件3),同时提交本人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及已发表的专业论文等成果材料的复印件(须经有关组织核实并签署“与原年相符”)。申报人填写的《永嘉县技师职业资格直接认定评审表》和《永嘉县技师职业资格直接认定评审推荐人选情况综合(公示)表》所有反映本人能力或业绩的表项均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未附证明、文件的填写内容一律不予承认。
解决高难度技术操作和工艺难题,取得较大突破或较大成果的技术改造、工艺革新、技术攻关的,需提供该项目名称、相关图纸、工艺等技术材料及该项目直接产生经济效益50万的计算依据。有绝招绝活的以绝招绝活说明书和单位对该绝招绝活证明材料为依据。
四、认定程序
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采用下述程序进行认定:
(一)由企业(行业)推荐并填写《永嘉县技师职业资格直接认定工作业绩考核评分表》(附件4),给予客观的量分及加盖公章。
(二)行业技师直接认定考评专家组评定。通过考察技术工作总结或技术论文、工作成果业绩及相关技能操作和理论知识考核;评审与量分可参照《高技能人才任职资格(企业直接认定)量化评价表》(附件5)。
(三)经评审通过并公示无异议者,颁发《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证书》。
附件:
1.《永嘉县技师职业资格直接认定申报材料目录》
2.《永嘉县技师职业资格直接认定评审表》
3.《永嘉县技师职业资格直接认定评审推荐人选情况综合(公 示)表》
4.《永嘉县技师职业资格直接认定工作业绩考核评分表》
5.《高技能人才任职资格(企业直接认定)量化评价表》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日
抄送: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永嘉县科技开发服务中心。
永嘉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1年9月21日印发